
创作声明:本文为虚构创作,请勿与现实关联
1999年7月,广西宁明县城中镇人赵满与周朝侯、马明文三人合伙决定在宁明县峙利村开设赌场。
经过一番“公关”,三人与辖区机场派出所达成“保护”协议:赌场每天交派出所保护费200元;所里收钱后保证不去抓赌。得到这一许诺后,赌场隆重“开业"了。
过了5天,周朝侯说县公安局长张增慧也要收钱,于是以10天为一期,赌场通过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陈卓平,定期给张增慧“进贡”。
此后,赌场又陆续给治安大队一些民警每天50至100元不等的“保护费”。
收了“保护费”后,这些民警不但不去抓赌,而且在别的部门去抓赌时还偷偷给赌头报信。
有了这些保护,峙利村赌场顺利开了两个多月。
1999年9月,周朝侯、赵满等人将赌场开在了明江镇的部队旧炮台,并与明江派出所所长王平、所指导员农康商定:
开赌期间赌场每天给所里200元,给王平、农康每人100元,当然,少不了也要给张增慧一份。
2000年底,赵满等人又把赌场移到东安乡板桂、双棒一带。
在得知所里和个人每月可得3000元保护费后,东安乡派出所所长郭希胜作出了开赌期间决不去抓赌的承诺。
于是,赵满一伙在东安乡一带断断续续开了半年多的赌场。
就这样,在一些公安民警的保护下,从1998年至2001年,以赵满、周朝侯、马明文等9人为首的赌徒在宁明县15个乡镇中的12个长期开设赌场,在当地造成了很坏的影响。
1998年9月,34岁的张增慧坐上了县公安局的第一把交椅。同年年底,原宁明县驮龙乡派出所民警陈卓平通过关系调到县公安局。
陈卓平外号“老鼠仔”,当过派出所出纳,人很精明,1999年因贪污公款受过行政处分,2000年又因擅自去宾馆查房被停职检查。
1999年9月的一天,张增慧把陈卓平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对他说:
“我在地委订了一套房子,需十几万元,我没有这么多钱,你不是有很多朋友开赌场吗?能不能想办法帮我弄点钱?”当晚,陈卓平就迫不及待地呼了周朝侯。
两人刚一见面,周朝侯抢先亮出了“见面礼”,对陈卓平说:
“我正好有事找你,请你去和张局长说一下,我们想在明江开赌,别的关系都已理顺了,只需张局长点头,如果他同意,我们每天可给他1000元,5天为一期交一次钱!”
陈卓平第二天一早将此事向张增慧作了汇报。当得知一天只能有1000元进账时,张增慧一脸的失望:“这么少?”
